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读后感(血字的研究简介&内容解读)

《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系列的开山之作,当时是在杂志连载的,这第一章,是作为故事的叙述者、福尔摩斯的室友及助手华生医生与福尔摩斯的初次见面。

起因:一名叫锥伯的美国人死在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现场有用血写的“复仇”两字。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时发现一枚结婚戒指,遂登报招领,一个年轻人打扮成老太婆来认领,抢走戒指逃跑了,随后锥伯的秘书斯坦节逊也被人刺中心脏而死,脸上用血写着“复仇”两字。

过程:福尔摩斯发现锥伯是中毒而死,经过分析、推理,认为凶手是叫侯波的车夫,通过线报找到并制服了他,侯波笑着讲了他的故事,之后因血管瘤破裂死在监狱中。

动机:19世纪中期,在美国中部荒原中,摩门教救了约翰和他带着的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女孩露茜,条件是加入摩门教,露茜长大后和外地来的牧牛人侯波相爱了,但摩门教不允许和外教人通婚,恋情被发现后,摩门教要求露茜在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挑一个做丈夫,但这两个人都有好几个妻子,在逃跑途中约翰和露茜被抓,约翰被处死,露茜被逼婚,一个月后忧郁而死。一无所有的侯波从美国追到欧洲,又追到伦敦,终于报仇雪恨,死而无憾。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读后感(血字的研究简介&内容解读)

作品名:血字的研究

作者:柯南道尔(英国)

类型:中篇悬疑推理小说

推荐指数:★★★★★

故事梗概:

华生是个军医,在英国驻印度的军队里服务。他在阿富汗的一次作战中受了伤,又染上了伤寒,致使他形销骨立,赢弱不堪,不久便被遣送回英国休养。为了挣钱,他与年轻的私家侦探福尔摩斯合租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在共同的生活中,华生发现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医药学、化学、痕迹学,鹰钩鼻上那双锐利的双眼有极强的观察力,是位天才的犯罪学家,而且这位消瘦干练的人,还拉得一手好小提琴。

一天清晨,伦敦警察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是美国人。

福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出事地点。他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最后才去看尸体。尸体僵硬的脸上充满了恐怖,福尔摩斯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他的靴底。他发现,在死者的身上有七英镑钱,还有两封轮船公司发出,通知去美国的船开航时间的信。收信人是锥伯和斯坦节逊。在检查过程中,从死者身上又滚下一枚结婚戒指。此外,警察还发现墙上用血写的RACHE一词。福尔摩斯询问昨晚发现尸体的警察。警察说,他是昨天晚上见这个无人居住的房间里有灯光才进来看的,见有尸体,出来喊同伴时见到一个高大的醉汉。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读后感(血字的研究简介&内容解读)

福尔摩斯对葛莱森和他的同伴说,他认为死者是被人毒死的,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多,面色赤红,是和死者一道乘马车来这里的,而且很可能就是那个醉汉。福尔摩斯认为戒指是此案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当天他就在晚报上登了一则失物广告,招领一枚马路上拾到的结婚戒指。果然不久,就有一个老太婆来认领,福尔摩斯尾随这个老太婆,但途中她以矫健的步伐逃走了,原来这是一个年轻人假扮的。

第二天一早,葛莱森兴高采烈地对福尔摩斯说,他认为凶手是锥伯原来房东的儿子夏明婕,因为锥伯在死前不久曾经受到过夏明婕的威胁。但是,他的同事又带来了新消息,锥伯的秘书斯坦节逊在一家小旅馆被人刺中心脏而死,身上分文不少,脸上被人用血写上了RACHE:床边有只小匣子,内有两颗药丸。福尔摩斯说这就是导致锥伯死的毒药,他把其中一颗溶水后给一条狗吃,狗立即倒地而死。

经过现场观察、对血字的研究和综合情况分析,福尔摩斯此刻已经更有把握。他对身边束手无策的侦探说,他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福尔摩斯说他要出远门,又雇了一帮街头小子,找了一辆马车。他等雇佣的马车来到住所,当即取出一只箱子,马车夫低身下去正要搬起箱子,只听咔嚓一声,福尔摩斯闪电般地给这个马车夫戴上了手铐。那人狂暴地冲向了窗户,经过一番搏斗才被制服。福尔摩斯说,这位马车夫侯波就是凶手。

侯波是个高大的红脸汉子,他没想到自己会中计被捕。此刻已经脱身无望,也就安静下来,对自己的杀人行为毫不隐讳。他笑着说,他杀人是为了报复,接着他就讲起了他的故事。

1847年5月,美国中部广袤无际的荒原中有一个饱经风尘的旅人带着一个父母均已死去的五岁小女孩,在荒无人烟的山路上艰难地走着,既无粮食又没有水,最后又饥又渴地倒在山岩边等待死亡的降临。他们原是一支庞大的移民队伍,在长途跋涉中都因为劳累病饿而一一死去,现在只剩了他们两个人。后来,一队路过的摩门教徒的车队发现了他们,他们答应加入摩门教,就被这伙教徒收留,随着车队来到犹他州的一个山谷中,在那里安居下来。

这个旅人叫约翰,他精明能干,十二年后便成了当地的富裕户,而他当年带领的小露茜也长成了一位美貌的少女。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中,她认识了从外地来的牧牛人侯波。虽然他不是摩门教徒,但露茜却和他发生了热烈的爱情,这当然是违反摩门教规的行为,因为摩门教不允许和外教的人结婚,但摩门教内的男子却可以娶好几个妻子。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读后感(血字的研究简介&内容解读)

不久,露茜和侯波的恋情就被摩门教的长老发现。一天,摩门教的首领来通知约翰,命令他的女儿露茜在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挑选一个做丈夫,并给她一个月的考虑时间。这两个青年都已经有了好几个妻子,约翰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为妾,便托人带信给侯波回来营救他们。

直到这个期限的最后一天晚上,侯波才从远方矿区赶到约翰家。他准备好马匹,偷偷地将父女带出防范严密的摩门教控制区,经过一天多的艰苦跋涉,到了一座陡峭的峡谷。他们决定稍事休息,侯波到附近的树林猎取食物。就在这时发生了惨事,侯波打猎回来时发现摩门教徒已经追上他们,约翰被处死,露茜被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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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悲痛欲绝,立志报仇并一直在附近观察,等待机会。后来他打听到露茜被锥伯抢去成了亲,只过了一个月就忧郁而死。埋葬露茜的前夕,侯波偷偷地进入锥伯家里最后看了一眼他深爱着的露茜,取下了她手上的结婚戒指。他怀着报仇的决心,暂时离开了这里,到矿山去谋生。

后来,侯波回到了盐湖城,发现他的仇人锥伯和斯坦节逊因为教派的内部纷争,都已经脱离了摩门教,离开了犹他州,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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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波决心即使走遍美国也要把他们找到。经过无数的探寻,终于在克利夫兰城发现了他们,可锥伯一见面就认出了侯波,他设下诡计,把侯波关进了监狱。侯波出狱后,锥伯已经和他的秘书斯坦节逊逃到欧洲去了。

于是侯波又来到欧洲,一直到伦敦才追上他们。为了谋生,侯波当上了马车夫,这样追踪仇人也有了便利条件。但是锥伯和斯坦节逊防范非常严密,从不单独出门,他无法下手。直到那天晚上锥伯和斯坦节逊想离开伦敦乘火车去利物浦,他们误了当晚八点的火车,要等下一班车。锥伯喝醉了酒,离开秘书斯坦节逊,独自回到住处,调戏房东的女儿,正好被房东的儿子夏明婕碰上,把他痛打了一顿,赶出门外。

锥伯狼狈逃走,正好雇了侯波的马车。侯波把喝醉了的锥伯带到花园街的那所空房里,拿出两颗药丸,一颗有毒,一颗无毒。他让锥伯先挑了一颗,他自取剩下的一颗,然后两人双双吞下,让老天决定他们的命运。结果天从人愿,锥伯吞下的是有毒的药丸,很快就在痛苦的痉挛中死去。

侯波也在激动中流了大量的鼻血,为了迷惑警察,侯波就用自己的血在墙上写下了德文单词”RACHE”,意思是”复仇”。但是,他丢掉了那枚结婚戒指。当他回来找时遇上了警察,不得已便假装醉汉,骗过了当时的那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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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凌晨,他又来到了斯坦节逊所住的旅馆,用梯子爬进了斯坦节逊的房间,本想用同样的办法对付他,但是斯坦节逊不但不肯吞服药丸还向侯波猛扑过来,愤怒的侯波在情急之下只好用刀把他杀死了。

侯波此时已经身染重病。但是爱人的仇已经报了,他说:”虽死无憾!”不久他就因血管瘤破裂而死在监狱里。

推荐理由:这是柯南道尔26岁时创作的第一篇中篇小说,小说中第一次以福尔摩斯的为主角,也可以说是福尔摩斯的开篇之作。柯南道尔不用多介绍,他是世界公认的侦探推理小说的开山鼻祖,也是集大成者,他所塑造的福尔摩斯侦探形象已久成为世界公认的神探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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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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