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书评摘抄(《洛丽塔》中洛丽塔悲惨命运的分析)

《洛丽塔》书评摘抄(《洛丽塔》中洛丽塔悲惨命运的分析)

这个文本可简约成这样一个连接:洛丽塔—黑兹—亨伯特。对三位主人公作者给出了一个简单的定义“任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

一 年龄

亨伯特与黑兹结婚,成了洛丽塔的继父。黑兹的丈夫早逝,亨伯特与出轨的前妻瓦莱里亚离婚。文本其余的大部分情境是37岁的亨伯特和12岁的洛丽塔之间的性叙事。13岁的亨伯特曾遇到了比他小几个月的安娜贝尔,安娜当时大约12岁。他们“彼此疯狂、笨拙、不顾体面、万分痛苦地相爱了”。相爱4个月后,安娜贝尔突然死于斑疹伤害。

这个创伤性事件隐匿在了亨伯特的心中,所以亨伯特说“洛丽塔是从安娜贝尔开始的”,也就是说“要是有年夏天我没有爱上某个小女孩儿的话,可能根本就没有洛丽塔”。创伤性事件的心理对行为的影响可以从弗洛伊德的理论中找到阐释,但考虑到纳博科夫将弗洛伊德的理论称作伏都巫术和杂乱无章的观点。在《洛丽塔》中,纳博科夫数次故意嘲弄着弗洛伊德的理论。但字里行间又与之暧昧。

所以纳博科夫把亨伯特的情感滞留现象解释成:“这特殊的感觉即便不是由现代精神病学的原则而产生的,至少也受其影响”。作者将洛丽塔的父亲归入早逝,这才有了后来洛丽塔数次亲昵亨伯特的行为。纳博科夫似乎故意戏仿着弗洛伊德的厄勒克特拉情结,而把洛丽塔的母亲安置成严苛自私的,故意加深该情结。

作者为了合理化亨伯特与洛丽塔的性关系,疯狂地搜寻着历史上的例子:“9岁的但丁狂热地爱上8岁的比阿特丽斯,23岁的彼得拉克狂热地爱上12岁的劳丽恩,27岁的爱伦坡占有13岁表妹弗吉尼亚;青春期到来前就结婚同房在印度东部的某些省份仍旧相当普通,雷布查人里80岁的老头和八岁的女孩交媾,谁都不以为意”。

对于这样的年龄差距亨伯特认为“我得说这种差距决不能少于十岁,一般总是三四十岁……这样才能使男人受到一个性感少女的魅惑”,因为“世上没有其他的幸福可以和抚爱一个性感少女相比,这种幸福是无与伦比的”。这种年龄的差距也是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作者将李国华和房思琪的年龄设置成50岁和13岁的原因,“补习班的学生至少16岁,早已经跳下洛丽塔之岛。房思琪才十二三,还在岛上骑树干。

亨伯特称洛丽塔为“我那12岁的小情人”。亨伯特给出了理论依据“在英国,1933年《儿童和青少年法案》通过以后,女孩这个词被定义为八岁以上、十四岁以下的少女(其后,从14岁到17岁,法律上的定义是青年)”。

14岁,在我国和台湾是法律量刑时的一个年龄标准,即认为14岁以下没有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但也有特殊情况给予了特别的注明。比如“台湾准强奸罪把未满14周岁的已婚女子排除在外, 理由是她已有理解性行为的能力”。而大陆刑罚中将与14岁以下隐瞒实际年龄主动与人发生性行为的“有淫乱恶习的幼女”的行为人不构成犯罪。这样法律中的特殊例子就是文本中亨伯特给这样的女孩命名成“一个任性的孩子”的理由。而这些任性的孩子“习以为常地跟邪恶淫乱的人混在一起”。并举例“詹姆斯一世时期的一位引起争议的作家休布劳顿已经证明雷哈布10岁就当了妓女”。

这就是福柯在讨论儿童的性时指出的“儿童被界定为既有性(解剖学意义上)又无性的(生育意义上),他们的性行为既是不言而喻的也是受到禁止的”的矛盾之处。对于某种“恋童癖”的现象,福柯指出“一个心思简单的成人和一个机敏警觉的儿童之间发生的无具体日期的行为”是经常发生的,即“我们如今将成人与儿童发生性关系视为某种特别之事和震惊之事是我们社会才有的新现象,这是历史上其他时代所没有的现象”。

亨伯特在法庭上的辩解称:“大多数渴望跟女孩保持关系的性罪犯,都是一些消极、无害、胆怯和机能不全的陌生人”。亨伯特强调着自己在侵犯洛丽塔的过程中所带来的某种精神障碍。现实中许多性暴力者也“热衷于将自己描述成受伤的、不完整的男人”。但这个“陌生人”的观点却与亨伯特凭借成为洛丽塔的继父来获得父权接近她相背离。从亨伯特的接近策略与忍耐一个自己讨厌的女人这点来看,亨伯特心思并不简单,洛丽塔很早就对他说:“你这两面三刀的家伙”。

值得注意的是对亨伯特的这种“机能不全”的描述,它是与劳伦斯的阴茎崇拜论相对的。福柯曾提出“将强奸中所具有的性要素从犯罪的考虑中剔除出去,在涉及儿童的问题上,福柯赞同将事情还原为自愿/同意问题”。但必须考虑到这种自愿很有可能是引诱同意,即“人们对胁迫的认识从早期以身体侵害为主转为利用狡诈骗术迫使对方遵从为主……在20世纪,利用情感胁迫术来迫使对方进行性行为的现象更令人关注”。或许是福柯最终考虑到了这种处境,“他明确建议将性行为的自愿同意年龄降低到13岁,这几乎使所有恋童癖变得不正当”。

对于福柯的“性行为是利用权力来创造顺从而丰饶的身体的一种常规技巧”的观点,乔安娜搜寻出很多质疑,最有力的质疑就是当同意福柯这种性权力观点的女权主义者坚持“强奸事关权力而非性的历史性时刻,强奸犯们坚持强奸与性有关的呼声也是最高”。这是双方在矛盾处的博弈。

与性有关是指对性高潮的崇拜,但“虽然期望性高潮是强奸犯的行动之一,但是性愉悦在其强奸过程中并不一定存在”。这种崇拜是将男性气概与阴茎崇拜论连接在一起,但“阴茎绝对不是用于发挥控制作用的利器”,它“实际上是一个行事犹豫、反复无常的器官,代表了一系列不确定的可能性”。所以在强奸中,寻求性高潮的说法很牵强,但是,由强奸所带来的刺激性与冒险性的快感却是确定的。

这种确定的感觉是短暂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李国华在自己20多年对女学生的诱奸中逐渐感到乏味,文本中叙述“(女孩的身体)丰饶是丰饶,可是李国华再也没有第一次撕破饼干的那种悸动”。李国华之后诱奸房思琪与亨伯特诱奸洛丽塔时的对比在于弱势一方对于这种性暴力的某种态度,这种态度决定了后来房思琪的疯癫和洛丽塔的逃脱。

二 (性)话语权力的博弈

与房思琪不同,洛丽塔是“机敏警觉”类型的儿童。在与亨伯特的性叙事中,她在年龄等差距悬殊的性权力关系中,运用以退为进的性策略,实现性逆转,即“就连小女孩都知道,通过最大限度的退让,她会变得强大”。福柯在《性经验史》中建议如果要对某个性经验机制进行“策略性逆转”,从“性权威”中摆脱出来的支点不是性的欲望,而是关于身体和快感。通过“利用身体、快感、知识的多样性及其反抗的可能性来反对权力的控制”,借此来建构关于自我的新的知识—权力关系。(理解这句话是阐释诸多性叙事文学文本的核心抓手)

福柯重点提醒的是“不要认为对性说是时就是对权力说不”。因此文本中洛丽塔的某种性逆转策略其实是用性来对权力说是,要建立强大的自我主体性,并时刻在尝试摆脱亨伯特所营造的那些历史上的性话语的现象与习俗,试图站在自我的角度打破亨伯特的“情感胁迫术”,使自我人格独立,避免将他者的种种性观念内化为自我存在的一部分,避免依附男权的力量进行自我情感的自主选择。

在与亨伯特的性关系中不断实践来强化自我主体性,将主宰自我命运的主体拿在自己的手中,最终逃脱了亨伯特的性权威。而房思琪正是将李国华营造的性话语内化成了自我存在的一部分,她被动地将李国华的性理解成为爱,她彻底成为了李国华的他者,这看似爱情的一幕正是房思琪走向毁灭的原因。而洛丽塔将亨伯特所谓的爱自始至终都当成某种性游戏,在文本中可以看到洛丽塔处处主动接近亨伯特的性叙事,这样的叙事正是两个文本的差别所在。

这种主动性可以在文本中找到踪迹。

在洛丽塔母亲黑兹开的汽车上,“突然她的一只手悄悄伸到我的手里”;在黑兹故意将洛丽塔支开到夏令营地以便向亨伯特写求爱信的关键时刻,洛丽塔因短暂与亨伯特分开的时候亲吻了他。在亨伯特“怀着一种乱伦的激动”的时刻他收到了一封洛丽塔以“亲爱的亨米”的昵称写的信。文本在黑兹发现亨伯特是“不道德的骗子”后因情绪激动被车撞死中迅速终结黑兹的叙事,这时文本才叙述三分之一,剩下三分之二的大量叙事内容留给了洛丽塔—亨伯特的关系上。

(随便说一句,在家庭性叙事中迅速终结一方或者安置其为缺席的叙事策略是很多作者的通用创作技法,比如《房思琪初恋乐园》与《洛丽塔》中父亲的缺席,比如耶利内克的《钢琴教师》和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也是将父亲安置在缺席一方。通常父权的缺席会是常见的现象,它确实更容易被弗洛伊德的情结理论所阐释,即形式上或者现实中“单亲家庭”所导致的权力失衡问题。然后在失衡的博弈上,福柯的权力理论在家庭场域中的运用就是一个有力的抓手。)

文本中,洛丽塔主动对亨伯特说:“我们是情人吧……我也有点喜欢你”,然后“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在湿淋淋的树下的一辆熄了灯的汽车里几乎搂作一团”。这之后,亨伯特以继父慈爱的话语以及父权遮掩这种亲密关系时,洛丽塔直接说出这是乱伦,“如果妈妈知道,她会跟你离婚,还会把我掐死”,然后反而俏皮地告诉亨伯特接吻要在适当的时候。

但当文本结尾处亨伯特再次找到失踪的洛丽塔时,这时的洛丽塔嫁给了底层阶级的狄克并且怀孕,当他询问洛丽塔是否考虑过将来与他一起生活时,洛丽塔将“不会”说了两遍,她坦承“欺骗了你那么多次”。

文本在洛丽塔对待亨伯特的态度上前后叙事差异巨大,因此研究洛丽塔前后态度的细节叙事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将洛丽塔这前后的话语连接便可以清晰看到她在与亨伯特性行为的隐匿的愤恨,在与亨伯特漫长的旅行中,她曾经质问过他“这样在闷热的小木屋生活,一起干着龌龊的勾当,行为举止始终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究竟还要过上多久”,龌龊似乎与她自我的道德谴责有关但又对它很淡然。

面对亨伯特“依靠三种方法控制”洛丽塔时,她明确表达过自己的态度“你可差遣不了我”。这三种方法是威胁洛丽塔关在过去她住过的乡下的一间阴暗的房子;如果告诉警察,她将孤苦伶仃并且被送进少女感化院;第三种是用金钱控制。

面对亨伯特如此的规训策略,洛丽塔的应对是在几次性行为之后,她数次念叨着要向警察告发他强奸的话语;其次,她利用他的情欲和她自己的性力,像一个冷酷的谈判者,提高金钱控制的额度,即“把一次特别亲昵的拥抱的额外代价提升到三块,甚至四块”。

在旅行的起始,洛丽塔就知道他迷恋的奎尔蒂导演一直跟踪着他们,在一次与亨伯特的争吵后,雨夜出走给奎尔蒂打电话,在回到亨伯特身边的时候,她说“已经作出一个重大的决定”。这个决定在后续的文本中才能够分析出是离开亨伯特去到奎尔蒂那里,利用自己生病住院与亨伯特的分离,最终逃脱了他的控制。

即便最后亨伯特找到洛丽塔并恳求她与自己一起离开时,洛丽塔给出的回答是如果非要离开,她会选择到奎尔蒂那里,而亨伯特“从来就算不上什么”。这样的历程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性强势一方的亨伯特如何演变成弱势一方,洛丽塔最后给出的有力的回应已经说明了她在这段关系中的某种胜利性。所以亨伯特的感觉十分准确“我的生命被小洛用充满活力、切合实际的方式操纵着”,她是他“不好对付的女儿”,她“把天真和欺诈结合到了一起”。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面对父母双亡委身于亨伯特的整个过程中,洛丽塔的悲剧性前提比房思琪更严肃,她们确实都各自做了很多年的囚徒。洛丽塔面对的是“她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的处境,但她“渐渐清楚地明白,就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她对亨伯特强调的是“我那被害死的妈妈”。

对此房思琪的父母只是缺席,面对她们各自生活中强大的男权闯入者,房思琪渐渐成为了李国华的他者,而洛丽塔具有奇特而强大的自我主体性,面对性经验,洛的第一次性行为是因为好奇主动与夏令营地主人的儿子查利尝试的,洛丽塔反而嘲弄亨伯特从来没有在孩子的年龄时尝试过性行为,对此亨伯特惊讶的是洛丽塔对待性的态度只是性,而成年人的性事关传宗接代。这里的区别是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李国华的性只是性,而房思琪的性却关乎羞耻的伦理。这种差异在两个作者不同的安置下显得异常突出。性话语权力与年龄形成的叙事张力在纳博科夫的《洛丽塔》里被颠倒,形成了更大的张力。

这种对待性的轻松态度与房思琪的沉重差距很大,在西方罪感文化与东方耻感文化的对性的影响下,罪感的解脱途径是忏悔,这可以理解为什么亨伯特在法庭上忏悔。羞耻感使房思琪在他者的谴责中沉默。

就自我主体性而言,是自律与他律的对比。因此,房思琪的羞耻感导致的沉默是李国华的得意之处,她躲避着性也被性束缚着,而洛丽塔凭借自我的力量突破他者的束缚,言说着性也利用着性。必须考虑到无论在哪一种文化下性别权力都逼迫着女性丧失着自我主体性,而福柯指出“主体是在被奴役和支配中建立起来的”。

人们在差异化的社会中“并不被告知应该成为怎样的人,做怎样的事,应该相信什么,思考什么”。而这个时候,房思琪相信的是巧言令色的文学,她将文学看成是某种真理,“房思琪的书架就是她想要跳下洛丽塔之岛却被海给吐回沙滩的记录簿”。而洛丽塔对周遭相当警觉,在房思琪把李国华的性被迫当成是爱的时候,洛丽塔“对两性问题病态地不感兴趣”,她自始至终都不曾陷入亨伯特所谓的爱的话语中。由此,面对陪审团冷漠的女士,亨伯特说了一句历史上经典的话语“是她勾引了我”。

我必须再次引出乔安娜的话:“通过解析强奸犯的林林总总,我们可以让这类人不再那么令人害怕”。但她也试图冷静地论述着“一个没有性暴力的世界只有在犯罪者本身变得乐意改变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处境。面对福柯已经指出类似的事态经常发生,作者列出的那些历史上年龄差距极大的“恋情”佐证着这样的处境。

所以,作为弱势的一方应该选择相信什么,这就是她们选择将性看作并且用作什么在性叙事文学文本中最终是消解暴力还是积极逆转的结局的关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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