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录后序(《指南录后序》原文和翻译)

王安石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字介甫,宋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人。庆历二年进士。

嘉祐三年,王安石上书宋仁宗,极论时政。熙宁二年,自翰林学士除参知政事,四年至八年,两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不久罢去,以使相判江宁府。

元祐元年卒。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王安石认为天地万物是由水、火、金、木、土即五行所构成。之所以称“行”,是因为它们一直在运动、变化着,“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这种自然观,应用到人类社会问题上,就必然主张革故鼎新。

所以王安石说:“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

他以这种理论为指导,在政治上推行新法,对当时社会发展来说,新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新法的推行触及了中小地主的利益,得不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它的社会基础是狭隘的,所以最终在守旧派的反对下,归于失败。

王安石不仅具有比较进步的政治思想,文学上的成就也很高,不论诗歌散文,都独具一格,自成一家。散文则有很多论政之作,用笔刻入峭厉,简练透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选一:《答司马谏议书》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某”,作者自称。古人书信在拟稿时往往不署名而代以“某”字。

“君实”,司马光的字。“游处”,此处为经常交往之意。

“术”,此处指治国之道。

想着昔日你对我的看重,今日的回信不能粗率了,故准备针对你信中内容详细地说明理由,也许会得到你的谅解。

“名实”,指名义与实际是否相符。

“侵官”,指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侵夺了原来官员的职权。“生事”,兴造事端,指变法而言。“征利”,取利,指推行均输法、青苗法等事而言。“拒谏”,拒不接受反对者的意见。

“有司”,百官都各有专门的职掌,故称官吏为有司。

“邪说”,谬论。“壬人”,巧言的小人。

人们习惯于因循苟安、得过且过,已经很久了,而士大夫大多又不忧国事,认为顺应众人就是为善。

“盘庚”,殷代的君主。盘庚即位,决计把国都从商迁到亳,臣民都怨恨反对。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这封信是王安石回击司马光对新法的责难的。司马光当时为谏议大夫,故称司马谏议。

宋朝一开始就采取兵将不相习和守内虚外的政策,因此辽、西夏乘机进犯,而宋王朝往往割让土地,献纳银绢以求和。这些加重了广大人民的负担。

宋王朝对上层官僚地主却采取优客的政策,允许他们自由兼并土地,大量的农民沦为佃户,生活极端痛苦,被迫纷纷起义。

吏治腐败,财政枯竭,国家陷入了惶惶不可终日的境地。

王安石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极力主张推行新法。新法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几个方面,其目的在于富国强兵。而司马光则坚持守旧观点,骂王安石“违法异常,轻革朝典”。他们之间的斗争很激烈,曾多次书信往来,互相论难。

司马光在一封长达三千余字的信中说王安石“侵官”、“生事”、“征利”、“拒谏”。王安石针对这四点进行了反驳。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在王安石看来,变更法制,是受天子委托,且是为了兴利除弊,置官理财,是为了“抑兼并,振贫弱”,回击守旧派的攻难,是为了伸张正义,怎么可以称之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

针对司马光的责难,王安石一一驳来,言语虽短,理由却充分,以斩钉截铁你的口气,表明执意不回的态度。

司马光的信中还说:“介甫从政始期年,而士大夫在朝廷及自四方来者,莫不非议介甫,如出一口。”

王安石早已料到众人的反对,因为当时士大夫习于苟安,得过且过,所以对新法议论汹汹,但他决不为止动摇。他经过深思熟虑,确认非变法不能使宋王朝转危为安,用盘庚迁都的事例来表明自己态度的坚决。

这封信着墨不多,问题却说得透彻,把它和司马光写来的长信对比,更显出它的言简意赅。“劲悍廉厉无枝叶。”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选二:《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金溪,今江西县名。

“父利其然”,他的父亲以“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为有利。“扳”,牵着。

明道,宋仁宗的年号。

“王子曰”,此处是王安石的自称。古人作文,往往在末了发议论时用“……曰”以引起下文。

这是一篇先叙事后议论的文章。叙述方仲永幼时聪明,五岁就能作诗,且作得很不错,但其父贪眼前小利,使其没有继续学习,结果泯然众人。可惜,可叹。

人的知识才能虽不是生来就有,但人的才能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先天素质,这种素质对人的才能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但是,这只是一个次要条件,主要条件是后天的因素,包括所受的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个人的钻研。如果没有这些,不管曾拥有怎样的天资,最终都不会有多大的成就。

本篇叙事明白流畅,说理简洁透彻。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岳飞

岳飞(公元1101-1141年),字鹏举,宋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县)人,是南宋杰出的抗金将领。素好孙吴兵法。宣和年间应募从军。绍兴年间屡立战功,历任少保、河南北诸路招讨使,曾大破金兀术兵于郾城。

岳飞坚持抗金,反对和议,为秦桧所忌,构陷致死。

在大败兀术兵于郾城后,本可乘胜追击,一直打到黄龙府,岳飞抱有这样的决心和信心。但宋高宗昏聩无能,屈膝投降,接连下了十二道金牌,岳飞不得不被迫收兵,以致前功尽弃。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选一:《南京上高宗书略》

陛下已登大宝,黎元有归,社稷有主,已足以伐敌人之谋而勤王御营之师,日集兵,势渐盛。彼方谓吾素弱,未必能敌。正宜乘其怠而击之。

而黄濳善、汪伯彦辈不能承陛下之意,恢复故疆,迎还二圣;奉车驾,日益南。又令长安、维扬、襄阳,准备巡幸,有茍安之渐无逺大之略,恐不足以系中原之望。虽使将帅之臣戮力于外,终亡成功。

为今之计,莫若请车驾还京,罢三州巡幸之诏,乗二圣蒙尘未乆,敌势未固之际,亲帅六军,迤逦北渡,则天威所临,将帅一心,士卒作气,中原之地,指期可复。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勤王”,起兵为君王平乱的意思。“御营”,指御营司,宋高宗设立,以总管军政。

“黄潜善、汪伯彦”,高宗即位,二人专宠用事,一为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一为同知枢密院事,二人都畏敌如虎,劝宋高宗迁都南方。

“故疆”,这里指沦陷的中原。

“二圣”,指宋徽宗、宋钦宗,金兵攻陷汴京,二人都被掳北去。

“中原之望”,中原父老对于朝廷寄予了收复失地的希望。

“六军”,指天子的军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靖康二年,金兵攻陷汴梁,掳走二宗北去,赵构即位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县),是为高宗。高宗慑于金兵之威,向南逃跑;而黄潜善、汪伯彦一意逢迎,力主南迁。

岳飞认为这是民族存亡之关键,万万不能行,故奏上此书。

他指出敌人为胜利冲昏了头脑,轻视于我方,我方应该乘其不备,全力反攻;而中原遗民也迫切盼望朝廷回师北伐,绝不能使之失望。

岳飞以万分恳切地心情,劝高宗取消将巡幸临安、维扬、襄阳的命令,亲率六军,北渡黄河,收复失地。

可惜宋高宗没有采纳岳飞的意见,反而因他上书指责黄、汪二人,革了他的官职。

自宋高宗即位,朝廷内部就对抗金问题有分歧。岳飞是主战最有力的一方。这封书略表明他和黄、汪之间的激烈斗争,体现了他的爱国思想和军事韬略。

篇幅虽短,而指陈当时形势非常透彻,用笔亦遒劲。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相比而言,同时期的胡铨,在《戊午上高宗封事》(篇幅较长,不单述)中的言辞,更为激烈。

胡铨(公元1102-1180年),宋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人。宋高宗时进士,任枢密院编修官,反对秦桧向金乞和。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为犬戎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则祖宗庙社之灵尽污夷狄,祖宗数百年之赤子尽为左衽,朝廷宰执尽为陪臣,天下之士大夫皆当裂冠毁冕,变为胡服。异时豺狼无厌之求,安知不加我以无礼如刘豫也哉!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则怫然怒。今丑虏,则犬豕也。堂堂大国,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为之邪?……

陛下尚不觉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国大仇而不报,含垢忍耻,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虏决可和,尽如伦议,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况丑虏变诈百出,而伦又以奸邪济之,梓宫决不可还,太后决不可复,渊圣决不可归,中原决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陵夷,不可复振,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矣。……

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断三人头,竿之藁街。然后羁留虏使,责以无礼,徐兴问罪之师,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耳,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小臣狂妄,冒渎天威,甘俟斧钺,不胜陨越之至!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胡铨在《封事》中指责了宋高宗,对秦桧、孙近、王伦尤其深恶痛绝。把自身的安危置之度外,义正言辞。写得有声有色,痛快淋漓。

王伦认为与金国议和,“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可归,中原可得”。胡铨进行驳斥,说这是妄想,即使有可能,已屈的膝,怎么可能复伸呢?

他指出王伦出使金国,都是秦桧的主意。参知政事孙近,附会秦桧和议,也是帮凶。

胡铨最后提出,必须处王伦、秦桧、孙近以斩罪,并把金国使者拘留起来,出师北伐。否则,自己唯有一死而已。态度坚决。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文天祥

文天祥(公元1236-1282年),字宋瑞,号文山,宋江西庐陵人。二十一岁中状元,以后时仕时黜,做过京官和地方官。

1274年,知赣州。同年冬,元军大举攻宋;次年春,元军逼近临安。国家危亡,已在旦夕。文天祥怀着填海的壮心和忧天的苦胆,在赣州应诏起兵,组织武装三万人,昼夜兼程,赴阙勤王。从此,他生死与国,投入抗元战争。

1277年,进军江西,收复州县多处,但终因强弱悬殊,惨遭失败,妻儿皆丧。他又退驻福建、广东等地,继续坚持战斗。

1278年,在广东潮阳五坡岭,战败被俘,北解送京大都,被囚三年,最后从容就义。死前作有《正气歌》、《绝笔赞》以见志。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选一《指南录后序》

(易懂,不做翻译)

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时北兵已迫修门外,战,守,迁皆不及施。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会使辙交驰,北邀当国者相见,众谓予一行,为可以纾祸。国事至此,予不得爱身,意北亦尚可以口舌动也。初,奉使往来,无留北者,予更欲一觇北,归而求救国之策。于是辞相印不拜,翌日,以资政殿学士行。

初至北营,抗词慷慨,上下颇惊动,北亦未敢遽轻吾国。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予羁縻不得还,国事遂不可收拾。予自度不得脱,则直前诟虏帅失信,数吕师孟叔侄为逆,但欲求死,不复顾利害。此虽貌敬,实则愤怒,二贵酋名曰“馆伴”,夜则以兵围所寓舍,而予不得归矣。

未几,贾余庆等以祈请使诣北,北驱予并往,而不在使者之目。予分当引决,然而隐忍以行,昔人云:将以有为也。至京口,得间奔真州,即具以北虚实告东西二阃,约以连兵大举。中兴机会,庶几在此。留二日,维扬帅下逐客之令,不得已,变姓名,诡踪迹,草行露宿,日与北骑相出没于长淮间。穷饿无聊,追购又急;天高地迥,号呼靡及。已而得舟,避渚州,出北海,然后渡扬子江,入苏州洋,展转四明、天台,以至于永嘉。

呜呼!予之及于死者,不知其几矣。诋大酋当死;骂逆贼当死;与贵酋处二十日,争曲直,屡当死;去京口,挟匕首以备不测,几自刭死;经北舰十余里,为巡船所物色,几从鱼腹死;真州逐之城门外,几彷徨死;如扬州,过瓜洲扬子桥,竟使遇哨,无不死;扬州城下,进退不由,殆例送死;坐桂公塘土围中,骑数千过其门,几落贼手死;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夜趋高邮,迷失道,几陷死;质明,避哨竹林中,逻者数十骑,几无所逃死;至高邮,制府檄下,几以捕系死;行城子河,出入乱尸中,舟与哨相后先,几邂逅死;至海陵,如高沙,常恐无辜死;道海安。如皋,凡三百里,北与寇往来其间,无日而非可死;至通州,几以不纳死;以小舟涉鲸波,出无可奈何,而死固付之度外矣!呜呼,死生昼夜事也。死而死矣,而境界危恶,层见错出,非人世所堪。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予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今存其本,不忍废,道中手自抄录。使北营,留北关外,为一卷;发北关外,历吴门。毘陵,渡瓜洲,复还京口,为一卷;脱京口,趋真州。扬州。高邮。泰州。通州,为一卷;自海道至永嘉,来三山,为一卷。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呜呼!予之生也幸,而幸生也何为?所求乎为臣,主辱,臣死有余僇;所求乎为子,以父母之遗体行殆,而死有余责。将请罪于君,君不许;请罪于母,母不许。请罪于先人之墓,生无以救国难,死犹为厉鬼以击贼,义也。赖天之灵,宗庙之福,修我戈矛,从王于师,以为前驱;雪九庙之耻,复高祖之业;所谓誓不与贼俱生,所谓鞠躬尽力,死而后已,亦义也。嗟夫!若予者,将无往而不得死所矣。向也使予委骨于草莽,予虽浩然无所愧怍,然微以自文于君亲,君亲其谓予何!诚不自意,返吾衣冠,重见日月,使旦夕得正丘首,复何憾哉!复何憾哉!

是年夏五,改元景炎。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名曰《指南录》。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枢密使,宋代掌管全国军事的最高长官。

北兵,指元兵。

《指南录》四卷,是文天祥自编的纪事诗集,其中除第一首《赴阙》外,都是在元营中进行斗争和中途脱险时所作,卷首有《自序》、《后序》。

这篇《后序》追叙了他出使北营抗辞对敌以及九死一生脱险南回的经历,表达了他坚定不移的战斗意志和生死不渝的爱国之情。

国难当头,文天祥挺身而出,在敌强我弱、兵临城下、大势已去的情况下,对敌“抗辞慷慨”,“诟虏帅”,“骂逆贼”。大义凛然。

为了“雪耻”、“复业”,不偷生,亦不轻死。

文章主要叙事,后面着重抒情,适当插入议论。语言简练自然。文章表现力强,感染力强,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他的爱国激情和战斗精神。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谢翱

谢翱(公元1249-1295年),字皋羽,号晞发子,福建长溪(今霞浦县)人,宋末爱国志士。在福建,曾参文天祥戎幕,力赞军机,任参军。文天祥败,宋朝亡,谢翱改名换姓,流匿民间,所至恸哭。文天祥死,悲不能禁,又赴浙江,登严子陵钓台,北望吊祭。此后漫游两浙,访问遗老,游历山川。

著有《晞发集》、《天地间集》、《浦阳先民传》等。

谢翱所作诗、文,在宋末独树一帜,抒发亡国之痛,悲愤之情,尤为感人。

《秋社寄山中故人》

燕子来时人送客,不堪离别泪沾衣。

如今为客秋风里,更向人家送燕归。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选一:《登西台恸哭记》

 

始,故人唐宰相鲁公,开府南服,余以布衣从戎。明年,别公漳水湄。后明年,公以事过张睢阳庙及颜杲卿所尝往来处,悲歌慷慨,卒不负其言而从之游。今其诗具在,可考也。

余恨死无以藉手见公,而独记别时语,每一动念,即于梦中寻之。或山水池榭,云岚草木,与所别之处及其时适相类,则徘徊顾盼,悲不敢泣。又后三年,过姑苏。姑苏,公初开府旧治也,望夫差之台而始哭公焉。又后四年,而哭之于越台。又后五年及今,而哭于子陵之台。

先是一日,与友人甲、乙若丙约,越宿而集。午,雨未止,买榜江涘。登岸,谒子陵祠;憩祠旁僧舍,毁垣枯甃,如入墟墓。还,与榜人治祭具。须臾,雨止,登西台,设主于荒亭隅;再拜,跪伏,祝毕,号而恸者三,复再拜,起。又念余弱冠时,往来必谒拜祠下。其始至也,侍先君焉。今余且老。江山人物,睠焉若失。复东望,泣拜不已。有云从南来,渰浥浡郁,气薄林木,若相助以悲者。乃以竹如意击石,作楚歌招之曰:“魂朝往兮何极?莫归来兮关塞黑。化为朱鸟兮有咮焉食?”歌阕,竹石俱碎,于是相向感唶。复登东台,抚苍石,还憩于榜中。榜人始惊余哭,云:“适有逻舟之过也,盍移诸?”遂移榜中流,举酒相属,各为诗以寄所思。薄暮,雪作风凛,不可留,登岸宿乙家。夜复赋诗怀古。明日,益风雪,别甲于江,余与丙独归。行三十里,又越宿乃至。其后,甲以书及别诗来,言:“是日风帆怒驶,逾久而后济;既济,疑有神阴相,以著兹游之伟。”余曰:“呜呼!阮步兵死,空山无哭声且千年矣!若神之助固不可知,然兹游亦良伟。其为文词因以达意,亦诚可悲已!”

余尝欲仿太史公著《季汉月表》,如《秦楚之际》。今人不有知余心,后之人必有知余者。于此宜得书,故纪之,以附季汉事后。时,先君登台后二十六年也。先君讳某字某,登台之岁在乙丑云。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西台,在浙江桐庐县富春江上,有东、西二台,下临富春江,为汉严子陵登临处。

唐宰相鲁公,此处名义上指颜真卿,实指文天祥。

作者以悲愤沉郁的心情,隐讳曲折的笔法,记叙了哭吊文天祥的经过,对故人、故国致以沉痛的悼念和无限的哀思。

文天祥抗元起兵,谢翱书生从戎,他们奔赴国难,有共同的志气,因此结下深厚的友谊。文天祥失败,宋朝也随之灭亡。所以,谢翱对文天祥的哀悼,也是对亡宋的哀悼。

元代的人民遭受残酷的压迫,悼念前代及其人物,只能吞声饮泣,梦中回忆。即使是登台哭吊,也只能隐秘进行。此情此境,让人感觉无限悲凉。作者的亡国之痛,迸发于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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