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因为我一无所有,所以我拥有一切

即使你没有读过开路亚课的书,也一定听过他很多流传甚广的名言。

比如说我年轻,我渴望上路。

还比如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再比如因为我一无所有,所以我拥有一切。

这些都是台鲁亚科小说里的句子。

你也许还听过乔布斯的名言keep,locking,document,st头,意思是走走看看,别安顿下来,继续追寻,不要停止脚步。

这其实就是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的生活宣言。

在这本书里面,主人公用各种方式上路,反复横穿美国,一边打零工一边追女孩、找乐子,用不假思索、横冲直撞的方式探索世界和他们的自我在路上。

这本书影响和启发了太多我们所熟知的作家和艺术家,还有音乐人。

万有引力之魂的作者托马斯品钦曾经说:在路上是伟大的美国小说,让他发现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二六六六的作者博拉尼奥,那种充满速度感的叙事方式,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在路上。

在路上还塑造了一代民谣和摇滚音乐家,披头士乐队鲍勃迪伦、大卫鲍伊、帕蒂史密斯、汤姆维斯等等等等。

不仅如此,他还掀起了时尚和生活方式的热潮。

在路上出版之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和百万台咖啡机,无数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

乔布斯也是他的信徒,凯鲁亚科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the,beat,generation。

说到垮掉,你可能会觉得有点矛盾了,既然都垮掉了,为什么还能一直在路上呢?为什么还能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呢?实际上beat这个词的含义比。

垮掉,更为丰富。

概括地说,它意味着一种来自街头的反主流的生活方式和看世界的方式,它是流动的,始终在寻找的真诚的、充满激情的,是智性生活与原始生命力的结合。

其实啊要了解bit,不如直接看看在路上这本书,因为凯鲁亚克说过,迪安这个人就是beat的根源和灵魂。

好,就让我们快点进入在路上的世界吧。

首先我要说的是小说的叙述者萨尔和迪安的友谊,他们互相启发、互相拯救,他们的相遇开启了在路上的篇章。

然后我要说的是书中的五次公路之旅,通过在路上冒险,他们都找到了真实的自我,成为了自己。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理解这本书的精神内核的三个关键词,分别是时间、爵士乐和边缘。

附上是一部自传式作品,在初稿当中,开路亚克用的就是现实中人物的真名,后来因编辑要求才改成了化名的叙述者萨尔就是凯里亚克自己。

迪安的原型叫做尼尔卡萨迪,梳理很多人物的原型是当时的一些垮掉派作家。

如果说在路上这本书是一幅画的话,那么它就是一幅由人物群像构成的长卷,这些人物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塞尔和迪安。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说起。

先说萨尔。

萨尔出生在美国东部的中产家庭,和姑妈一起住在纽约附近的帕特森,他在写小说,平时呢在纽约的大学里面晃荡,有一群很酷的诗人和知识分子朋友。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萨尔刚刚离了婚,为此生了一场大病,痛苦疲惫、万念俱灰,写作也无法进行了。

就在萨尔大病初愈的时候。

迪安出现了,他就像一股吞没一切的疯狂旋风,席卷了萨尔的人生。

那迪安到底有什么魔力呢?迪安是大陆的孩子,他就出生在路上。

那是一九二六年,他的父母开着破旧的汽车前往洛杉矶,途经盐湖城的时候,迪安出生了。

迪安属于美国白人的最底层,过着吉普赛人的生活,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父亲是一个卡车司机和声名狼藉的酒鬼。

他四处流浪、露宿街头,还是监狱的常客。

别人从小就在巷子里面乞讨、偷窃,再把钱送给父亲买酒喝。

迪安还只有六岁呢,就要到法庭上请求法官释放他老爸十一岁的时候,他就到农场上给人打杂,干的活儿很可怕,比如说给死马剥皮。

长大后的迪安,三分之一的人生在教养院也。

就是少管所,度过三分之一的人生在台球房流连,他创造了丹佛市的偷车记录和进教养院的记录,它的特长是偷车,传说他总共偷了五百多辆车,但是呢他偷车不为钱,只是单纯觉得好玩。

他开着偷来的车去泡妞,把车开到山上,然后随便找个旅馆睡在浴缸里。

街头少年狄安和作家萨尔的人生本来不该有什么交集的,但是迪安最后的三分之一人生将两人连结了起来。

在图书馆度过的人生,迪安没上过什么学,但是却非常热爱读书,他求之若渴,经常拿着一本书读上好几天。

在教养院的时候也是疯狂的写信向人请教各种知识。

他品味不俗的,尤其是喜欢尼采的哲学和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

除此之外呢,他还热爱爵士乐。

音乐有着独特的感受和理解。

迪安在教养院里写给朋友的信件,成了他进入年轻知识分子圈的入场券,这些信就是他的代表作,他的行文就像爵士乐,完全是即兴的,充满那个时代的速度感,意象丰富美妙,当中夹杂着粗俗的谜语,可以说是完全独创的风格。

这个野生人物引起了年轻知识分子们的好奇呀,他们传阅着迪安的信件,都渴望认识他。

当然了,他们喜欢迪安不仅是因为他独树一帜的文字风格,还因为他身上有着最原始的生命激情,而这种激情和对质性生活的追求毫不违和地结合在一起。

萨尔第一次见到迪安的时候,迪安刚从教养院出来,第一次来到纽约,带着他刚刚结婚的妻子玛丽露,一个十六岁的漂亮的金发女孩。

迪安非常帅气,冲。

啊魅力,像著名的乡村音乐歌手,也像西部片里的英雄,他开口说话的时候是最有魅力的,总是成为众人当中的焦点。

他好像有着无穷无尽的经历,就像一只罗马蜡烛那样燃烧燃烧着,他可以随时在大街上跳起舞来,那股疯魔劲儿能感染身边所有的人,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百无禁忌,对任何事儿都有一种无所谓的怡然自得的态度,他充满了对人生可能性的渴望,他向诗人卡洛学习知识分子的那套术语,几个月之后就能熟练运用了。

有一次,他偷偷跑到萨尔的姑妈家里,向萨尔讨教写作技巧,想当作家,迪安总是热情地鼓励萨尔写作啊,他就站在萨尔身后看着他写,嘴里大喊着:哇真棒,就是这样,真有你的。

然后呢他一边擦着脸上的汗一边说。

这是有一大堆东西要尝试,一大堆东西要写呀,该如何把这些东西通通记录下来,才能既不顾种种修改和限制,又不担心语法错误和各种文学禁忌呢?迪安所说的其实就是作家台鲁亚科所开创的自发性写作,或者说是自动写作,这是一种完全自由的写作方式,这一点我们后面还会讲到。

迪安的出现可以说是解放了萨尔,让他看到了另外一种写作的可能性,还有另外一种生活的可能性。

之前萨尔一直是想去西部旅行的,但是都没有成型。

迪安的出现开启了他人生当中可以称之为在路上的新篇章。

在路上的生活看起来潇洒,但是不可持续啊,钱就是个问题,而萨尔的生活来源呢全靠姑妈借钱,这方面迪安是个好榜样,他比萨尔小五岁,却能够自力更生,养家糊口。

到纽约之后,他在停车场找了份工作,几个月之后呢,他攒了一笔钱,给自己买了西装三件套,一块儿带链儿的怀表,还有一台便携式打字机,准备回老家。

丹佛在出租屋里开始他的文学创作,这真是颇具感召力的一幕啊,萨尔就下定决心在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上路,开始她人生中第一次西部之旅。

表面上看,萨尔和迪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但是在灵魂深处,他们就像失散多年的兄弟。

在遇见迪安之前,萨尔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他们愤世嫉俗,用各种理论分析社会、批判社会,不食人间烟火。

而迪安呢却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寻找面包和爱情。

他简单、乐天,觉得只要有姑娘有饭吃就行了。

在萨尔看来,迪安拥有完全不同于知识分子的智慧。

这种智慧更为完整,闪闪发光。

总之,萨尔和迪安的相遇是一个遇到瓶颈的作家和一个充满魅力的文学人物的相遇,是智性与激情的相遇,也是文学与生活的相遇。

迪安就是一本精彩的书。

萨尔阅读迪安是为了创作自己的书,也是为了在迪安身上寻找他真实的自我,寻找生命的答案,这答案也许就在路上。

就这样,萨尔开始了他在路上的生活,他说:我是个年轻作家,我想要上路,我知道自己将在路上遇到姑娘,还有幻想会发生所有一切,我将在路上收获智慧的珍珠。

从一九四七年到一九五零年,萨尔和迪安就像是大摆钟一样,反复横穿着美国大陆,最远还南下去了墨西哥。

一路上他们有的时候搭便车,有的。

我开车经常是身无分文,要靠打零工赚钱,还时常遭遇生命危险。

即使如此,他们还是体验了生命当中所有的快乐,比如说头脑与身体的冒险,以及充满激情的爱与友谊。

这是疯狂冒险,也是朝圣之旅。

小说叙述了五段公路旅行,第一段是萨尔从美国最东边的纽约出发,去到了最西边的旧金山,名义上啊是去和一个环游世界的水手朋友会合,实际上是为了在旅途当中寻找迪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出门冒险,在丹佛他看到了迪安,这个时候的迪安刚刚爱上了一个叫卡米尔的姑娘,决定和玛丽露离婚,跟卡米尔结婚。

这次见面,萨尔总共跟迪安说了不到五分钟的话。

第二段是迪安从西边的旧金山出发,开车去东部的弗吉尼亚找萨尔,迪安在铁路。

打工,每个月能赚四百美元。

这次啊他开的是自己用全部积蓄买的车,准备把萨尔接到他那儿住,结果车买了没多久,他就被铁路解雇了。

路上他又见到了自己的第一任妻子玛丽露,当下就决定离开卡米尔,和玛丽露永远在一起。

而这个时候他已经和卡米尔生了一个女儿。

与萨尔会合之后,他们一起上路冒险,最终抵达旧金山。

刚到旧金山,迪安就抛下了玛丽,路回归卡米尔的怀抱。

第三段,史萨尔他写完了他的书,又从美国最东部的纽约出发,去最西部的旧金山找迪安。

迪安为了带萨尔出去玩,抛下了卡米尔和孩子,于是被卡米尔赶出家门。

萨尔决定把迪安带到纽约,然后一起去意大利。

这次公路之旅,俩人主要是靠帮着一个大人物把车开回芝加哥玩。

等等,那是一辆气派的凯迪拉克,迪安可是一个疯狂的司机,他以时速一百六十公里的速度开到芝加哥,车已经面目全非,几乎是散了架了。

在纽约,迪安又遇到了一个叫伊内斯的姑娘,决定跟卡米尔离婚,跟伊内斯结婚。

这个时候的迪安身无分文,却成了四个孩子的爹,自然是没有办法去意大利了。

第四段,萨尔靠卖书挣了些钱,决定再次上路去墨西哥,迪安半途又开车来找他,两个人一路到了墨西哥,最后萨尔得了疟疾,高烧不退,生命垂危,迪安却开车走了,抛下了萨尔,原因是他办好了跟卡米尔的离婚文件,要去纽瓦克跟伊内斯结婚,这一举动伤了萨尔的心。

好,最后第五段,萨尔已经找到了他的真爱,在纽约有着稳定的生活,一个寒冷的冬夜。

迪安又一次出现了,他坐了五天五夜的火车硬座来看萨尔,他告诉萨尔,上次回到美国之后,他立刻跟伊内斯结了婚。

但是第二天他就跳上去旧金山的大巴,回到了卡米尔的怀抱,他觉得自己可以同时和卡米尔语音,内资拥有两个家庭。

这次两个人没有一起上路,最后一次见面,萨尔西装革履和女友朋友一起坐着凯迪拉克,准备去歌剧院看艾琳顿公爵的演唱会,而迪安呢穿着重铸的大衣瑟瑟发抖,迪安请求萨尔多跟他待一会儿,但是萨尔的朋友拒绝了,于是迪安独自走了,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

小说的结尾,萨尔在码头边看着日落,想念着迪安。

好,小说到这就结束了,你肯定发现了,这是完全反传统的小说,没有悬念,没有高潮,也。

没有出人意料的结局。

没错,你不妨把它想象成一串长长的铺满整条长路的珍珠,每颗珍珠都差不多大,但是每颗珍珠都在散发光芒。

我没有办法描述每颗珍珠,只能选择其中一些来跟你分享。

我们先来说说萨尔的变化。

在上路前,萨尔就是一个书呆子,他没有自己出过远门,也没有住过廉价旅馆,所以对他来说,路上的一切都是奇遇,都是冒险。

第一次走上搭车之旅,他天真的以为沿着地图上的某条路一直走就可以到达芝加哥了,但是那条路根本不通往西部,而是让他在南北方向打转。

就这样,钱都花了一大半了,他还没有找到正确的路,只好又回到了纽约,重新出发去西部。

在路上,萨尔的收获之一是看到了真实的世界。

二战之后的美国经济腾飞,到处都是高。

促公路,人人都在攒钱买车,公路就像一张巨网,把原本孤立的城镇、乡村连接起来,组成了一个路上的世界。

这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美丽新世界呀,但是萨尔看到的是他的另外一面,那些贫穷的白人和有色人种组成的公路世界,他们是卡车司机、大车客、四处讨生活的人、流浪汉、浪荡子,他们是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边缘人,都在路上寻找着什么,这些人都有着无穷的生命力和乐天精神,他们都像迪安。

有一次,萨尔搭上一辆卡车,那个司机刚刚切断了一根脚指头,却跟没事儿似的。

还有一次,他饿得快死了,只能靠舔咳嗽片上的糖衣冲剂。

而他搭车的司机呢却认为挨饿有益健康,他说:你这样很好啊,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我打算活到一百五十岁呢。

在路上,萨尔卯种程度上变成了迪安,他自由地穿梭在美国大陆上,也自由地使用着自己的身体,他跟刚认识的女孩上床,跟一群流浪汉一起睡在草地上,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快乐。

在各个城市,萨尔拜访他的各种朋友,他们有的住地下室,疯狂的写实,有的住棚户区,去商船上做水手,环游世界。

为了养活自己,萨尔也开始打零工。

他曾经在美国唯一一个黑人与白人自愿混居的棚户区做警察抓酒鬼,还遇到了美丽的墨西哥姑娘特丽莎,这个女孩受不了丈夫的家暴,离家出走去大城市打工。

萨尔跟他一起去了他的家乡,跟他的亲戚们一起在棉花田里干活。

除此之外呢,萨尔学会了自由的写作,在上路前,他的写作只是在模仿文学先辈托马斯沃尔夫,自认剧拙,反复。

整改也经常是一天也留不下一句话。

上路之后,他找到了完全自由的写作方式,最终写完了小说,出了书,卖了钱,还遇到了真心相爱的姑娘。

总之,萨尔上路冒险是为了寻找一个新的出路,一个美好的结局。

他找到了,但迪安却完全不同,他曾经梦想成为一个作家,但是这就像他对女人的许诺一样,不可能兑现。

他本是大陆的孩子,诞生于贫穷和混乱之中,最终也是止于贫穷和混乱。

其实小说当中迪安的第一次出场就为他的命运埋下了伏笔,他说:生命中唯一重要而神圣的东西就是性。

当然对性的痴迷是狂野生命力的表现,用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的话说,就是利比多旺盛,这让迪安充满激情和创造力。

可是强大的利比多。

也有两面性啊,它带来癫狂、混乱,不负责任,他也是迪安人生的悲剧之源。

不过在迪安自己看来,这可能并不是什么悲剧吧。

他甚至觉得就算等他老了,成了跟父亲一样的老流浪汉也没什么不好,因为这样就可以不照任何人的期许度过一生。

政客、有钱人都无法干涉他,他说你顺着人生过火,让他成为自己的道路。

这种人生态度好像有点接近于道家的无为啊。

迪安还曾经这样对萨尔说:老兄啊,你的道路在哪儿?圣徒的道路、疯子的道路、彩虹的道路、浪荡子的道路,还是其他路?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都能踏上这条在任何地方的路。

萨尔,无论我住在哪儿,总是让行李箱从床底下露出一半,随时准备被扫地出门或者闪人。

对萨尔来说,在路上的生活只是。

人生的一个阶段,人终究是要安顿下来,结婚,慢慢变老的,他希望迪安也能安顿下来。

两家人比邻而居,让两家孩子成为视角。

而对迪安来说呢,在路上是生活的常态,是与生俱来的dna,安顿下来就意味着生命的停止了,所以塞尔的冒险会结束,但是迪安的冒险永远不会停止,也无法停止。

这让迪安看上去像个疯子,但也像个圣徒。

所以萨尔说迪安是一个神圣的傻瓜、神圣的疯子。

和小说里面不同的是,凯鲁亚克的冒险一生都没有结束,写完在路上之后,他迷上了禅宗,继续上路寻找生命的真谛。

后来他在一座叫做荒凉风的山上做火情瞭望员,六十三天之后,他宣称自己已经开悟,于是下山去改变朋友和。

遇上的一切人。

现实中迪安的原型尼尔卡萨迪的生命结束。

在一九六八年,他刚刚参加完一场婚礼,倒闭在了铁轨旁,年仅四十一岁。

他死之后留下一份写了一半的手稿和许多私人信件,以及五个孩子。

第二年,凯鲁亚克也突发疾病去世了,只活了四十七岁,死因是长期酗酒导致的肝硬化引起的内出血。

凯鲁亚克金斯宝和尼尔卡萨迪保持了一生的友谊,在一次访谈当中,开路亚客说卡萨迪是他见过智商最高的人。

在他的其他所有书当中,都有尼尔卡萨迪,只是化名成了科迪。

卡萨吉的身影还出现在当时几乎所有的垮吊牌作家和艺术家的作品当中,比如金斯宝的嚎叫、亨特汤普森的地狱天使、布考斯基的脏老头手记等等。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戏剧作品、纪录片、电影。

和摇滚乐等等。

还有一件事是小说里面没有交代的,那就是迪安为什么会爱上读书。

现实当中,卡萨迪是丹佛一位著名教育家的学生,可以说他既是流浪汉的孩子,也是教育家的学生。

正是这位教育家的另一个学生,把卡萨帝介绍给了开鲁亚克和金斯宝这些人教育家的实验一半成功一半失败,成功是因为卡萨帝开始通过阅读探索世界与自身,展露着他的才华,失败是因为他并没有改掉偷车的毛病。

其实有几个关键词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在路上的精神内核,其中一个就是时间这个词。

小说里迪安像是一个狂躁症患者,也像是一个时间管理大师,他总是同时在做至少两件事,同时爱两个女人。

他反复说到一句话,我们明白时间的奥义,这句话的语境是。

他掌握了让时间放慢脚步的奥秘。

这是迪安从他的生命体验当中领悟到的,也是他从普鲁斯特的小说里面领悟到的,那就是时间不是线性的。

所以你能够看到人物不停地在空间当中辗转,仿佛是在摆脱时间的追逐,用空间的转换求得时间的自由。

尤其是对于迪安来说,他活在当下,并没有过去和未来,所以他的人生是没有规划的,只有随遇而安。

在路上这本书的时间观也是这样的,如果你翻开这本书,你会感到所有的事件都在同时发生,时间像主人公的旅行路线一样反复跳跃,织成了一张大网。

这种时间观背后是神秘学、禅宗,还有爵士乐,甚至是量子力学的影响。

第二个关键词就是爵士乐,确切地说是彼波普爵士乐在路上。

整书当中,台鲁亚科用大量的篇幅描述这种音乐的现场,对他来说比波普爵士乐远离欧洲音乐的传统形式,是一种酒神式的狂欢、野性的美国音乐,这种音乐绝不是传统音乐的高高在上、正襟危坐,而是强调现场的台上台下直接交流的。

它就像古希腊的酒神仪式,是一种集体狂欢,台上的乐手随时洞察着他自己和众人当下的心理状态,在音乐当中呢,乐手和听众一同爆发,最终合二为一。

这是一种既在群体之中,又能自我表达的自由的艺术形式。

而凯迪拉克所开创的自发性写作就是来源于这种音乐形式,这种写作就像是爵士乐演奏一样,写之前脑海当中有一个大致的框架,写作的时候即兴发挥,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既不修改也不重写。

这种风格啊有点像普鲁斯。

呃还有詹姆斯乔伊斯和弗吉尼亚沃尔夫开创的意识流。

但是意识流作家差不多都是书卷气的那种知识分子,而自发式写作是完全相反的,他很街头、很生猛、很粗俗,强调直觉和非理性。

凯伦雅克写在路上这本书的时候,是追求爵士乐般的节奏感和速度感的,这本四五百页的书他用三个星期就写完了,当时没人敢写得这么快啊。

大家都是在奉行海明威开创的冰山原则,追求准确经验,反复的删减、修改,而凯鲁亚克的写作方法完全是背道而驰。

杜鲁门卡波特就嘲讽开鲁亚克,说他哪是写作呀,那是打字。

在当时,人们用打字机写作,打完一页纸就要手动换纸。

卡路亚克为了追求写作的速度感,要保证写作不能中断,于是他准备了很多咖啡。

面包,把绘图纸裁好,首尾相接粘起来,制成长达三十六米的卷轴。

坐在桌前就开始打字,几乎是不眠不休。

而整部竖稿没有任何的空行和分段,上下左右没有任何留白,还是单背行距。

我们今天看到的在路上是有段落和章节之分的编辑版本,因为编辑难度太大了。

直到一九五七年,也就是小说写完六年之后,这本书才得以出版。

在今天看来,这种自发式写作更像是一种行为艺术。

那第三个关键词是边缘在路上,是凯鲁亚科为美国寻找精神出路的一场实验。

他在边缘文化里找小说里的人物,就像是一群疯狂的实验艺术家,实验对象就是他们自己。

小说开头萨尔所代表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颓废、愤世嫉俗、批判社会。

但是又隔绝于社会,已经没有出路了,是迪安让他们看到出路的可能。

于是萨尔追随迪安,在堕落、狂欢的生活方式当中寻找出路,哪怕是滥交、吸毒、开快车、听爵士乐,总之是反主流的生活方式,边缘的生活方式。

我们今天看美国电影,觉得美国人都那么的疯,好像他们从来都是这样活的。

其实不然,在小说叙述的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也就是战后时期的美国社会,当时观念非常保守。

随着经济腾飞,人人都想进大公司当组织人,拿稳定的薪水买下自己想要的一切。

因此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被称为自由主义的共识时代,也有称黑暗时代的。

在这种大环境下,年轻人甘于平庸,没有创造力,也没有自我。

所以开路亚克说:颠覆平庸怎么颠覆?换个活法。

山是白人,但是他的生活方式却完全是黑人的,所以他被称为白皮黑人。

它象征着知识分子对黑人边缘文化的探寻,就像凯鲁亚克在访谈当中解释垮掉beat这个词时所说的那样,bit代表制服,也代表消沉,推翻边缘之外没有财富与归宿,就像吉普赛人永远在路上。

beat有滚蛋、走人的意思,置身美国社会却是局外人。

以当时的情景来说,就是美国黑人。

的确黑人的边缘文化确实是有着无穷的生命力和随遇而安、从心所欲的乐天精神的。

但是凯鲁亚克把一切都试了个遍之后,还是没有找到生命的真谛。

后来他到东方的道家和禅宗文化里找,觉得找到了他认为美国人的精神出路就在古老的东方文化里。

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去看看他的达摩流浪者。

好,这本书的内容就为你解读到这里了。

最后我想再说说垮掉的一代。

卡洛亚克被称为垮掉一代的代言人,从文化上来说,垮掉一代是一群文化叛逆者,黑人边缘文化是他们的根源,而他们的后继者呢就是轰轰烈烈的嬉皮士文化,可以说他们是美国文化变革的分水岭。

他们的人生和作品都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实验,他们所践行的生活方式在今天看来是极端的,但是没有极端就没有颠覆。

其实凯鲁亚克并不喜欢垮掉的一代这种说法呀,他也不喜欢嬉皮士。

在他看来,在路上这本书记录的只是他和金丝宝、巴勒斯以及卡萨迪,也就是迪安这些独特的个体,他们相互启发、充满激情的友谊的故事。

而一旦这种群体性的表达是可疑的,当群体性的文化风潮。

取代了独创性的个体。

招摇过市的时候,一切都变质了。

所以与其谈论垮掉的一代,不如去阅读在路上这本书,去阅读彼岸。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